SERVICE

一站式服務

教師教學專業培育學程

 


 

1. 依高科大「教師教學專業培育學程試行要點」辦理相關業務。

2. 規劃每年度舉辦2梯次。

3. 『教師教學專業培育學程』共36小時,分為三個階段:

(1)教學知能研習(18小時)

(2)實務連結研習(14小時)

(3)申請教學研究計畫(4小時)

4. 教師於兩年內完成學程即可取得學程證書。

5. 取得學程證書之教師。

6. 凡申請校內教學創新補助,將列為優先考量。

7. 申請教育部教學型計畫,得補助準備期課程業務費3萬元(每位教師限補助一次)。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承辦人員:王怡晴 計畫助理(分機3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