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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商管與產業實務STEM創新鏈結補助試辦要點


一、依高科大「人社商管與產業實務STEM創新鏈結」補助試辦要點辦理相關業務。

二、經費補助:每案以補助業務費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三、計畫說明:

(一)申請資格:

     1.由本校院、所、系、科所屬領域為人文社會、商業管理、法律、服務及藝術等領域之專任(案)

        教師擔任主持人,每主持人限申請一案。

     2.由三名以上跨院/系級學術單位(中心)專任、專案教師組成團隊,同時至少邀請一名業界導師

        加入團隊促進產學合作。

(二)核心主題:規劃推動人社領域核心知識跨界應用能力培養相關課程,教師團隊須與跨領域相關

     單位合作並加強與產業鏈結,透過跨領域合作規劃產業實務專題或課程、跨界應用課程或活動,

     以及解決產業或地方問題,提升教師對接產業之經驗及量能,培養學生解決真實問題之能力。

(三)課程學分數:以五學分或授課時數合計九十小時之課程組成為原則,課程類型可包含學分課程

     與微學分課程。

(四)計畫期程:全程18個月,分二期實施,各期推動期程如下:

     1.第一期:為期6個月(自113年2月至113年7月),本期為構想階段,目標為發展符合本計畫目的

        之一年具體可行提案及提升教師跨領域教學量能,應配合參與本計畫所規劃相關培訓課程及

        本校舉辦之設計思考工作坊。

     2.第二期:為期12個月(自113年8月至114年7月),本期為申請案正式執行階段,目標為發展

        符合完整計畫與推動執行,產業界實際問題解決與學生學習成效等相關蒐整。

(五)計畫申請方式:

      1.申請內容與受理日期依教務處公告辦理,應填具申請書,並備妥提案單位學術主管核章之計畫

         書電子檔俾憑辦理。

      2.教師申請人社商管與產業實務STEM創新鏈結補助計畫,應於開設課程前一學期提經院級或系

         級課程委員會依其規劃審查並檢附會議紀錄提出申請。

四、成果收整:

(一)成果報告:獲補助之申請案應依據教務處公告之期限,繳交調整後計畫書、期中成果報告及

     期末成果報告(含核章之成果報告電子檔)至教務處備查。

     1.調整後計畫書:依據審查委員意見及第一期培訓課程內容,調整申請計畫書並依教務處公告

        期限辦理。

     2.期中成果報告繳交時間依教務處公告期限辦理。

     3.期末成果報告繳交時間為執行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

(二)實作成果:

     1.每門課需繳交共備課程之教案至少一件。

     2.每案應至少完成一篇產業實務專題報告或論文發表。

     3.每門課需提交一項產業出題之題目及相關解決方案。

     4.執行結束前需提供至少三位學生短期/長期實習合作機會與廠商資訊,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如實習合約等),且實習機會與媒合需符合跨領域合作,例如:管理領域學生至科技產業參與

        產業專案合作等。

     5.實作成果應與期末成果報告同時繳交,並檢附相關資料於期末成果報告。

五、注意事項:為鼓勵教師跨域合作教學與產業鏈結,延伸教學成果,獲得本補助之教師,應於補助執行結束後申請最近二年度之教育部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申請紀錄列為未來申請補助之審查評分項目。

 

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員:

高教深耕計畫 計畫助理 藍淑榕

連絡電話:07-6011000#31197

E-mail:sharonlan@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