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一站式服務

學習達標獎勵金

 


 

一、承辦單位:學務處-高教深耕

 

二、參與對象:

(一)  通過113年度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經濟不利學生〕資格認證。

(二)  且112全程參與課業學習方案、增能培力方案之專四專五四技二技學生,未完整參與期程者(中途退出、未完成當月規定被取消資格)不予認列。

 

 

三、獎勵內容與金額(兩種獎勵可同時提出申請)

1.當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

 

2.當學期單科成績(須為該專業領域之【必修】科目不含實習/實驗/通識課程/校共同必修/預研生先修課程)達80分以上,每科可獲獎勵1,000元,每人每學期最多可獲獎勵上限為3,000元。

 

3.單科成績必修科目以成績單標註為準。

 

4.須112-1學期所有科目均達60分以上才可申請上述兩方案獎勵金。

 

5.總平均成績分數取整數,小數點以下不列入計算。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05/13(一)上午10點起至05/27(一)下午17點止完成線上申

 

2.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FSKoUjjRnb41TUg8A

 

五、檢附資料:

1.【歷年成績單】,請至校務系統下載,檔案僅限PDF檔

※請使用【校務系統】-【查詢】-【學生歷年成績】-【右鍵列印】-【另存PDF檔】的方式。

 

2.【112-1學期課表】,請至校務系統截圖,內容需含有選課清單。

 

六、注意事項:

 1.113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勵金,僅補助113年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職專班及延修生)且符合下述所列經濟不利之身分資格。

(1)申請112-2學期學雜費減免且經校內初審通過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獲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指於113年度申請本校急難救助金並通過審核者)。

(5)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本校審核通過)。

 

2.前目之一所列之身心障礙延修(畢)學生依規定申請當學期學雜費減免通過者,亦符合本計畫之身份資格。

 

3.如有冒偽、抄襲、不實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已領取獎勵金者,承辦單位得追回原獎勵金。

 

4.如遇經費不足,核發順序如下:

(1)同時申請「單科成績達標」及「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者,擇優核發。

(2)其次,以申請「學期總平均成績達標」成績較高者優先核發。

 

5.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

 

6.承辦單位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並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七、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蔡助理(分機2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