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一站式服務學生社群
一、目的:
為強化經濟不利學生自主學習機制,鼓勵學生自發性參與各項學習及服務活動,特依教育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之目標,規劃高教深耕學生社群方案,依據本校「經濟不利學生社群實施要點」辦理。
二、補助社群類別:
(一)社會服務社群:以結合服務與學習,規劃對社會、學校及社區之服務活動,貢獻所學並激發思考,提升學生社會責任。
(二)專業知能社群:以專業領域為主題,將專業學科延伸學習、跨領域課程、專業技能學習、參與競賽及運用等皆屬之,提升學生學習力。
(三) 社群需有社群指導老師,每一社群可由一至二位老師指導。
三、申請資格:
(一)每群至少五人,推舉一名成員為社群負責人,並由一至二位老師指導,同一學生同時最多可參與兩個社群。
(二)每一社群至少應有五分之一社群成員符合以下資格(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申請時應檢附有效證明身分文件影本):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7.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者。
8.經學校審核通過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或扶養未滿三歲子女學生。
四、申請方式:
(一)填具高教深耕學生社群申請表(附件一)、社群指導老師資料表及同意書(附件二)及社群成員名冊(附件三),將電子檔寄至meirus33@nkust.edu.tw審核,另行通知補交紙本件時間,經審核通過後始可成立;凡申請通過之社群,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獲得相關補助。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15日(隨到隨審至經費用罄將另行公告停止收件。)
五、審查及補助原則:
(一)審查標準:社群設定的目標及執行方式明確具體,進度規劃完整性且能夠實際執行,以及所編列的經費應為維持社群運作與達成目標之必要性支出。
(二)補助原則:
1.每社群以補助最高上限為新臺幣4萬元為原則,得依年度補助總經費及社群申請狀況調整各社群經費補助額度。
2.本要點所需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相關經費支給,經費核銷需符合教育部及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六、社群執行方式及義務(獲補助後):
(一)社群應依據成立目的規劃辦理活動,於辦理前十五天送交活動申請表(附件四),須社群指導老師核章,經學務處核准後始得進行,並於活動結束後7天內繳交活動紀錄表及單據明細表(附件五),敬請依學校相關規定檢具單據,始得核銷。
(二) 為配合高教深耕計畫成果收整,敬請以問卷、心得回饋、照片及影像等作紀錄,必要時承辦單位將進行活動訪視。
(三)各社群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相關成果書面資料彙整及影片(附件六),並參加年度成果發表(另行公告),於成果發表會評選擇優頒發獎勵。(特優獎1萬元、優等獎5千元及佳作獎2千元)
(四)各社群成果發表成績將列入下年度申請社群審查之依據。
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 敬上
連絡電話:07-361-7141轉22065 蘇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