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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務
專業證照輔導班
1. 依高科大「專業證照輔導補助實施方案」辦理相關業務。
2. 輔導學生精進專業技能,考取系所核心專業證照,補助系所辦理專業證照輔導班。
3. 本案以系、所、院為單位提出申請,敬請檢附系/所/院相關會議記錄。
4. 每一班開班人數至少須達十人以上,輔導對象以本校在校生為限。
5. 輔導班至少針對一項專業證照,實際輔導學生考取證照,且須於正規課程以外時段進行課後輔導。
6. 補助每案業務費以新台幣四萬元為上限,且不得與其他計畫重複申請經費補助。
7. 審查方式及原則:
(1)由教務處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視該年度經費狀況核定補助金額。
(2)辦理專業證照輔導班應與系所職能相符(詳如方案第六項)。
(3)若非第六項第一、二款規定範圍,經審查若核定給予補助,得酌減補助額度。
(4)依照當年經費額依照當年經費額度,每系、所、院至多補助兩案,若有五專學制之科系,得補助三案。
8. 執行期程自公告日起至當年度十一月止。
9. 獲補助單位應於課程結束兩週內繳交輔導成果報告書及問卷相關資料。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及發展中心
承辦人員:力皎月 計畫助理(分機3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