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一站式服務

磨課師  MOOCs

 


 

1. 依高科大「磨課師課程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業務。

2. 磨課師課程定義:

(1)課程透過電腦及行動載具等媒介進行之大規模開放式線上課程。

(2)課程開課可分為磨課師一般課程磨課師學分課程磨課師自學課程三類。

3. 學分授予與修習證明:每學分授予以18小時為原則,以線上學習時數計算,學習時數達4小時授予0.2學分、達9小時授予0.5學分、達18小時授予1學分。

4. 磨課師課程補助:

(1)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教務處配合課程教材製作需要,提供製作支援及諮詢服務。

(2)每門課至多補助業務費新臺幣十四萬元(教師錄製鐘點費、校外業師或專家學者偕同錄製鐘點費、教材製作費、其他業務費),每年至多補助三門課程

(3)磨課師課程經營補助:於本校指定線上平台開課期間,除自學課程外,得依課程週數外加預備週及成績結算週,每週至多補助十小時教學助理費用,協助課程經營。

5. 磨課師課程獎勵:

(1)教師於每年二月前,依教務處公告時程,檢具前一年完課之課程經營成果及學生學習成效,提出獎勵申請。

(2)每年評選每年評選磨課師卓越獎一名,頒授獎勵金至多新臺幣三萬元及獎狀一紙,同一門課程以獎勵一次為限。

6. 獲補助之磨課師課程,教師須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一年內完成課程教材製作並開課,並須於三年內開課至少三次。若未依規定完成製作及開課,二年內不得申請校內創新教學相關補助與獎勵

7. 本校磨課師學分課程,得計入教師授課時數,但不另支付大班鐘點費。多位教師合授課程者,應於申請時載明授課鐘點之分配比例。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承辦人員:謝瑋宸 專案副理(分機3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