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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08學年度系所推動國際化獎勵,獎勵最高額二十萬元整,申請至109年8月15日止,請各系所踴躍參加。
一、為鼓勵本校各系所推動國際化工作並獎勵推動成果,
二、本要點點國際化獎勵獎勵及審查標準說明如下:
(一) 審查標準:
1. 提升國際聲譽,
2. 推動校園國際化,
(二) 審查程序:申請單位提出申請表(附件2)及試算表(
(三) 統計期間為108學年度自108年8月1日期至10
(四) 經評選獎勵如下:
1. 評選特優者,
2. 評選優等者,
3. 評選甲等者,
4. 評選最佳進步獎者,
三、請申請單位於本109年8月15日前將申請表(附件2)
四、本次審核結果預計於9月30日前公告。
國際處 劉芮圻敬啟
聯絡人:分機:1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