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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計畫A
2025-06-20

【公告】114-1學期「探究式教學」補助徵件,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一)上午8:00,歡迎師長踴躍投件!

一、 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二、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 須由本校專任/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二) 每門課程須以探究式教學模式執行至少六週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

(四) 補助審查由教務處邀請三至五名校內外專家評選,補助結果另行通知。

(五) 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六) 獲補助者須於課程執行結束後三週內,繳交探究式教學成果報告、成果影音,並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三名為原則),以累計獎勵3次為限。

(七) 探究式教學績優獎:已達上開獎勵三次者,仍得申請績優獎評選,每學期至多獎勵二名為原則,獎勵金5萬元。


三、 申請方式說明:

(一) 體例格式規範:以Word編輯器為主,中文字體以標楷體,英文字體以Times New Roman為準,字體大小為12 pt,字元間距為標準間距,行距為單行間距;邊界範圍上下左右各為 2 cm。

(二) 請填妥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三),申請表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上傳PDF與Word檔至高教深耕網站,不收取紙本申請表。

(三) 申請表上傳連結:https://higheredu.nkust.edu.tw/service/upload?pid=118


四、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一)上午8時止。


五、 溫馨提醒:依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每門課程為一案,每位教師每學期最多以申請一案為限。故「創新教學方法」、「PBL」及「探究式教學」三個專案,敬請老師擇一申請


六、 檢附資料

 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附件一)

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徵件簡報(附件二)

 徵件相關說明影片請點我

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申請表(附件三)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探究式教學承辦人:

張芮瑄助理,分機#31197,信箱:ruisway@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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