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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計畫A
2024-11-19

【公告】113-2學期「探究式教學」補助徵件,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一)上午8:00,歡迎師長踴躍投件!

一、  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二、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 須由本校專任/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二) 每門課程須以探究式教學模式執行至少六週。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

(四) 補助審查由教務處邀請三至五名校內外專家評選,補助結果另行通知。

(五) 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六) 獲補助者須於課程執行結束後三週內,繳交探究式教學成果報告、成果影音,並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三名為原則),以累計獎勵3次為限。

(七) 探究式教學績優獎:已達上開獎勵三次者,仍得申請績優獎評選,每學期至多獎勵二名為原則,獎勵金5萬元。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一)上午8時止,請填妥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二),申請表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上傳至高教深耕網站,不收取紙本申請表。

申請表上傳連結:https://higheredu.nkust.edu.tw/service/upload?pid=118 

四、  溫馨提醒:依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每門課程為一案,每位教師每學期最多以申請一案為限。故「創新教學方法」、「PBL」及「探究式教學」三個專案,敬請老師擇一申請。

五、  參考資料

l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徵件簡報(如附件三)

l 徵件相關說明影片請點我

l 探究式教學申請-教案設計表參考範例(如附件四)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探究式教學法承辦人:

張芮瑄助理,分機#31197,信箱:ruisway@nkust.edu.tw。

鄭宜安助理,分機#31186,信箱:ann0124@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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