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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計畫C
2020-05-22

【獎勵金收件】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將於06/01(一)開放受理囉~

主 旨:【獎勵金收件】109年度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將於06/01(一)開放受理囉~請學生參閱申請事項!

 

說 明:

一、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2.中低收入戶學生、3.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5.原住民學生、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

7.家庭變故經學校核定 且具有學習護照

 

二、參加方式:

1.持有學習護照並通過身分審查

2.進行本組的心理輔導/心理測驗,並完成護照內的【學習歷程輔導表】

3.每張【學習歷程輔導表】皆須經由輔導人員核章4次,才算資料齊全,請見附件一送件說明

4.期限內於收件網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已由輔導人員核章通過的)學習歷程輔導表。

 

三、線上收件網址與日期

期間:109/06/01(一)9:00~109/06/12(五)17:00

收件網址:https://reurl.cc/D9x415

(需登入學校信箱,此申請綁定學生學校信箱)

 

 四、獎勵項目與金額:

獎勵項目

(認列:108-2學期期間之輔導紀錄)

每人次

獎勵

金額

年度人次

針對學習相關議題申請心理輔導或心理測驗者,經2節輔導後,評估改善或成長者(完成輔導表核章),給予獎勵一次。

 (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勵4次)

1,000元  

 

100人次

註:此方案只限諮輔組舉辦,並且由輔導人員核章才有效。

 

 

五、申請者應注意事項

1.為避免資料不齊全影響個人權益,請確認每張學習歷程輔導表皆已由輔導人員核章4次才算完整,詳細規範請見附件一送件說明

2.期間每人限填答一次(綁定學生帳號),送件前請確認上傳之資料為清晰可辨認,若資料不齊全或資料模糊難辨視,則不予採認,請確實檢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3.當年度經費有限,各補助以收件之順序及學習表現最佳者擇優辦理,各項補助人次額滿為止,諮輔組保有修改與變更之權利。

 

 

六、各校區承辦人

 校區

承辦人

分機

建工校區

康維芬心理師

12542

燕巢校區

王俐婷心理師

18618

第一校區

周淑儀心理師

31246

楠梓校區

王俐婷心理師

22093

旗津校區

林孟儒心理師

25091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上表各校區承辦人,謝謝。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敬啟

聯絡人:王俐婷

分 機:2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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