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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第二期計畫C
2024-04-25
計畫徵件--113年度補助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已開始受理申請,敬請有意參加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計畫徵件--113年度補助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已開始受理申請,敬請有意參加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 依據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要點及高教深耕計畫分項計畫C11:補助教師產業研習或研究方案(如附件)辦理。
二、 申請說明:
申請 時間 |
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 | |
執行 期程 |
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 |
申請 樣態 |
辦理全校性深度實務研習 | 參與校外機構辦理之產業實務研習 |
經費 補助 |
每場研習參與教師至少15人,研習期間2至3週者,補助新臺幣10萬元;研習期間4至6週者,補助新臺幣20萬元。 | 每場研習至多補助新臺幣3,000元,每師每年至多補助三場次。 |
補助 項目 |
補助經費應用於教師與合作機構共同規劃辦理之全校性深度實務研習所需費用,補助項目包括資料檢索費、印刷費、交通費、膳食費、材料費、鐘點費、二代健保費、雜支,依教師實際參與課程所需費用核實補助。 ※雜支不得編列超過補助款6%。 |
補助經費應用於教師參與校外機構辦理之產業實務研習所需費用,包括報名費、課程費、材料費,依教師實際參與課程所需費用核實補助。 |
三、 申請方式
欲申請辦理全校性深度實務研習之教師,請填寫教師辦理深度實務研習申請表 (附件一);欲參與校外機構辦理產業實務研習之教師,請填寫教師產業研習研究申請表(附件二),並檢附相關文件,經申請教師所屬系(所)通過,送產學處審核。
四、 深度研習期間可列入教師每任教滿六年需赴業界研習或研究半年之時數計算。
五、 注意事項:
- 受補助教師於通過申請後,如欲變更申請項目,請洽承辦單位辦理。
- 經費核銷請於該補助年度11月30日前核銷完畢。如無法於規定期限內核銷完畢,經費將自動收回。
- 教師完成研習課程後,應繳交成果報告與研習證明送產學處備查。
產學營運處 敬啟
聯絡人:張惠閔
分機:31412
e-mail:huiming@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