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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計畫A
2024-03-21

資料繳交--✨最高2萬元【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競賽補助暨獎勵】補助款與獎勵金,第1梯次開放申請!!

★本校在校生組隊參加校外創業競賽,可以申請【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競賽補助暨獎勵要點】補助與獎勵金都有足感心,等你來+1!

 

1.申請資格及限制:

(1)補助案:

(A)須為【創新創業】競賽

(B)最高獎金或補助款金額需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C)競賽需於決賽或最後階段才可申請,初賽、複賽或分區賽以不補助為原則。除國際創業競賽、科技部FITI創新創業激勵計畫、U-start創新創業計畫不在此限。

(D)須於決賽前一個月申請

(2)獎勵案:

(A)須為【創新創業】競賽

(B)最高獎金或補助款金額需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C)需有獲獎證明。

2.獎補助經費: (同案件不得再申請校內其他補助及獎勵)

(1)補助案:

團體隊伍每案至多補助業務費二萬元,個人參賽則每案至多補助七千五百元,補助經費包含印刷費、材料費、國內差旅費與報名費。

(2)獎勵案:

經審查核定後,團隊參賽每案至多獎勵新臺幣一萬元獎金、個人參賽每案至多獎勵金新臺幣七千元

※經費有限,用罄截止。

 

3.申請作業:

(1)由學生備齊申請表及計畫書向創新創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未繳交電子檔,只交紙本,視同未繳。

(2)申請期間:即日起至5月12日。之後因應核銷流程將不再開放當年度申請。

(3)繳交資料:

A.先繳交申請表及其他附件電子檔及紙本都須繳交

B.先寄電子檔給承辦人做申請登記,email信箱: voior91@nkust.edu.tw。

紙本簽完名後(申請表內務必簽到院長,可用電子簽)送給承辦人(可使用公文傳遞至第一校區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蔡小姐,分機38102)。

 

4.審查方式:將開審查會議由審查委員審查,獲補助、獎勵之組別將另行通知。

 

5.撥款方式:審查後須上簽、核定後才核發,會有一些等待及作業時間。獎勵金是直接撥款至獎勵學生帳戶,補助款是授權給老師做檢據核銷。

 

【備註】國內差旅費核銷:需附上

1.【附件1-領據】

2.【附件2-學生公差單-差旅用】(指導老師為本中心老師) 或【學校公假單/事假單】(指導老師為學校科系老師),六日也請附上,主要是讓老師知道你去了哪裡(六日的話公假系統要點2下,才會跳出)

公車因無票根,請附上公車路線圖,並標註從哪一站坐到哪一站,多少錢。(捷運同)

 

※本補助經費用罄即截止,謝謝。

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跨域教學組敬啟

承辦人:蔡小姐/分機:38102/Email:voior91@nkust.edu.tw

※詳細辦法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本中心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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