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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計畫A
2023-08-04

【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附件)及「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附件)辦理。

 

二、112學年度教學類彈性薪資說明如下:

(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定額獎勵金:

1、適用對象:最近一學年(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獲教育部核定通過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與教育部遴選為教學實踐研究績優計畫之主持人(不包括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

2、申請方式:依據教育部公告名單給予獎勵,教師無須提出申請。

3、獎金額度:計畫主持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千元,額外獎勵獲選為績優計畫之主持人每月4千元。

4、獎金發放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共計1年)。

(二)計點制獎勵金:

1、適用對象: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

2、申請期限:112年8月2日(星期三)至112年10月1日(星期日)

3、申請方式:

(1)敬請填妥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表」(如附件三),並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插入申請表電子檔,佐證資料請依「審查標準之項次」依序編號,並建議每一編號以2頁為限。

(2)請於112年10月1日(星期日)前將申請表電子檔上傳至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yr3NgLbSAHvmP7AZ9)。

4、獎金額度:依遴選委員會核定點數分為卓越級每月1萬2千元、傑出級每月8千元、優良級每月5千元。

5、112學年度為「年度轉換學年度制」過渡期的第2年,計點制獎勵之績效採計及獎金發放說明如下:

(1)績效採計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共計2年7個月)。

(2)獎金發放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共計1年)。

 

三、本獎勵案申請說明可參考附件四,相關審查標準、獎勵方式及應盡義務請參閱本校「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附件二)。

 

四、獲得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教師,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送至遴選委員會評估與檢討,始得提送次一期程之遴選。本次因應學校發展重點,酌予修改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五),並於徵件時一併公告,以期教師於徵件時即先行了解如獲彈薪獎勵後的精進方向。

 

五、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如教師同時獲本獎勵,則保留獎勵名銜並發放獎牌或獎狀,不發給彈薪獎勵金;其餘各項(類)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另教師延長服務期間不得支領本校各項彈性薪資及獎勵,但得申請本校教學彈性薪資之獎勵名銜。

 

六、本案獎勵金由112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七、若對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教務處教學服務組(分機31152)。

 


教務處教學服務組 敬啟
聯絡人:吳君苓
分機:31152
e-mail:sunny614@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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