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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申請通知--✨【學生參加創業競賽補助暨獎勵】補助款與獎勵金,第4梯次開放申請!!
主旨:【學生參加創業競賽補助暨獎勵】重要通知
★本校在校生組隊參加校外創業競賽,可以申請【學生參加創業競賽補助暨獎勵要點】補助與獎勵金都有足感心,等你來+1!
1.申請資格及限制:
(1)補助案:
(A)須為【創業】競賽。
(B)最高獎金或補助款金額需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C)競賽需於決賽或最後階段才可申請,初賽、複賽或分區賽以不補助為原則。除國際創業競賽、科技部FITI創新創業激勵計畫、U-start創新創業計畫不在此限。
(D)須於決賽前一個月申請。
(2)獎勵案:
(A)須為【創業】競賽。
(B)最高獎金或補助款金額需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C)需有獲獎證明。
2.獎補助經費: (同案件不得再申請校內其他補助及獎勵)
(1)補助案:團體隊伍每案至多補助業務費二萬元,個人參賽則每案至多補助七千五百元,補助經費包含印刷費、材料費、國內差旅費與報名費。
(2)獎勵案:經審查核定後,團隊參賽每案至多獎勵新臺幣一萬元獎金、個人參賽每案至多獎勵金新臺幣七千元。
3.申請作業:
(1)由學生備齊申請表及計畫書向創新創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2)申請期間:即日起至9月13日中午12點止。
(3)繳交資料:
A.至9月13日中午12點止繳交申請表及其他附件電子檔至承辦人email信箱: voior91@nkust.edu.tw。(申請表內務必簽到指導老師,可用電子簽。系主任跟院長可以等開學後再簽紙本即可)
B.紙本請後送給承辦人(可使用公文傳遞至第一校區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蔡小姐,分機38102)。
4.審查方式:將開審查會議由審查委員審查,獲補助、獎勵之組別將另行通知。
5.撥款方式:審查後須上簽、核定後才核發,會有一些等待及作業時間。獎勵金是直接撥款至獎勵學生帳戶,補助款是授權給老師做檢據核銷。
※目前因應疫情,申請書上面都可使用電子簽名。
【備註】國內差旅費核銷:需附上
1.【附件1-領據】
2.【附件2-學生公差單-差旅用】(指導老師為本中心老師) 或【學校公假單/事假單】(指導老師為學校科系老師),六日也請附上,主要是讓老師知道你去了哪裡(六日的話公假系統要點2下,才會跳出)
公車因無票根,請附上公車路線圖,並標註從哪一站坐到哪一站,多少錢。(捷運同)
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跨域教學組敬啟
承辦人:蔡小姐/分機:38102/Email:voior91@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