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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1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1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附件一)及「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附件二)辦理。
二、111學年度教學類彈性薪資說明如下:
(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定額獎勵金:
1、適用對象:最近一學年(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獲教育部核定通過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與教育部遴選為教學實踐研究績優計畫之主持人(不包括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
2、申請方式:依據教育部公告名單給予獎勵,教師無須提出申請。
3、獎金額度:計畫主持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千元,額外獎勵獲選為績優計畫之主持人每月4千元。
4、獎金發放期間: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共計1年)。
(二)計點制獎勵金:
1、適用對象: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
2、申請期限:111年8月1日(星期一)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3、申請方式:
(1)教師可先參考申請表的填寫範例(如附件三)。
(2)敬請填妥本校「111年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表」(如附件四),並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插入申請表電子檔,佐證資料請依「審查標準之項次」依序編號,並建議每一編號以2頁為限。
(3)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將電子檔上傳至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8eJbVzrnQxSqFPrJ7)。
4、獎金額度:依遴選委員會核定點數分為A級每月1萬2千元、B級每月8千元、C級每月5千元。
5、111學年度由原「年度制」改以「學年度制」採計績效及發放獎勵,為維護修法前每一績效可採計2次之精神,計點制獎金規劃過渡期間作法說明如下:
(1)績效採計期間:109年1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共計2年7個月)。
(2)獎金發放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共計1年7個月)。
三、本獎勵案申請說明可參考附件五,相關審查標準、獎勵方式及應盡義務請參閱本校「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附件二)。
四、獲獎教師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教案、講義、教材、教學歷程紀錄或獲獎備審資料等),送至遴選委員會評估與檢討,始得提送次一期程之遴選。
五、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如同時獲本獎勵,則保留獎勵名銜並發放獎牌或獎狀,不發放彈薪獎勵金;其餘各項(類)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另教師延長服務期間不得支領本校教學類彈性薪資,但原已核定支領教學類彈性薪資有案者,核給至獎勵期限屆滿日止。
六、本案獎勵金係由111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七、若對本校111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教務處教學服務組(分機31152、E-mail:sunny614@nkust.edu.tw)。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君苓
分機:31152
e-mail:sunny614@nkust.edu.tw
- 1-附件1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 2-附件2特殊優秀教學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 3-附件3(範例)111學年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表 4-附件4(教師姓名)111學年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表 5-附件5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說明1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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