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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務

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教材、教具

 


 

1. 依高科大「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辦理相關業務。

2. 獎勵對象:教師近三學年度內製作完成之創新教育課程、創業教育課程或其他突破傳統教學方法之課程教材、教具。

3. 申請時間:每學年舉辦一次。

4. 評選標準:教材教具內容是否涵蓋教學目標及其所對應之系所核心能力、設計之創新性及實用性、內容之完整性及啟發性;商品化、產業化研發或推動成果,能融入教材或教具設計者,優先獎勵。

5. 每學年至多評選獎勵3案為原則,頒予「優良教材、教具獎」,頒授獎狀一紙,獎勵金至多新臺幣5萬元。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及發展中心

承辦人員:鄭宜安 計畫助理(分機31186)、謝采融 計畫助理(分機31180)